保護層指的是混凝土上面那層小部分墊層。混凝土保護層是指混凝土構件中,起到保護鋼筋避免鋼筋直接裸露的那一部分混凝土。
混凝土保護層定義:指混凝土構件中,起到保護鋼筋避免鋼筋直接裸露的那一部分混凝土,從混凝土表面到外層鋼筋(受力鋼筋) 公稱直徑外邊緣之間的小距離:對后張法預應力筋,為套管或孔道外邊緣到混凝土表面的距離。保護層小厚度的規(guī)定是為了使混凝土結構構件滿足的耐久性要求和對受力鋼筋有效錨固的要求。
1.厚度要求
根據(jù)2010年新的《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10)保護層厚度不再是縱向鋼筋(非箍筋)外緣至混凝土表面的小距離,而是“以外層鋼筋(包括箍筋、構造筋、分布筋等)的外緣計算混凝土的保護層厚度”。因此本次修訂后保護層設計厚度比原來增加!
保護層小厚度的規(guī)定是為了使混凝土結構構件滿足的耐久性要求和對受力鋼筋有效錨固的要求。
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大,構件的受力鋼筋粘結錨固性能、耐久性和防火性能越好。但是,過大的保護層厚度會使構件受力后產(chǎn)生的裂縫寬度過大,就會影響其使用性能(如破壞構件表面的裝修層、過大的裂縫寬度會使人恐慌不安),而且由于設計中是不考慮混凝土的抗拉作用的,過大的保護層厚度還必然會造成經(jīng)濟上的浪費。因此,2010年《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8.2.1條,規(guī)定縱向受力的普通鋼筋及預應力鋼筋,其混凝土保護層厚度(鋼筋外邊緣至混凝土表面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筋的公稱直徑d,且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一般設計中是采用小值的。
混凝土保護層小厚度(mm)
環(huán)境類別 | 板、墻、殼 | 梁、柱、桿 |
一 | 15 | 20 |
二a | 20 | 25 |
二b | 25 | 35 |
三a | 30 | 40 |
三b | 40 | 50 |
注:1.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大于C25時,表中保護層數(shù)值增加5mm.
2.鋼筋混凝土基礎宜設置混凝土墊層,基礎中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從墊層頂面算起,且不應小于40mm.
2.關于厚度的規(guī)定
規(guī)范中第9.2.2條處于一類環(huán)境且由工廠生產(chǎn)的預制構件,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于C20時,其保護層厚度可按本規(guī)范表9.2.1中規(guī)定減少5mm,但預應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處于二類環(huán)境且由工廠生產(chǎn)的預制構件,當表面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時,保護層厚度可按本規(guī)范表9.2.1中一類環(huán)境數(shù)值取用。
預制鋼筋混凝土受彎構件鋼筋端頭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0mm;預制肋形板主肋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應按梁的數(shù)值取用。
第9.2.3條板、墻、殼中分布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本規(guī)范表9.2.1中相應數(shù)值減10mm,且不應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構造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
第9.2.4條當梁、柱中縱向受力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大于40mm時,應對保護層采取有效的防裂構造措施。處于二、三類環(huán)境中的懸臂板,其上表面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9.2.5條對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要求。處于四、五類環(huán)境中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要求。
第10.1.2條國家標準 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必須對重要部位進行結構實體檢驗,主要檢驗混凝土強度和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需要對重要構件,特別是懸挑梁和板構件,以及易發(fā)生鋼筋位移、易露筋的部位,采用非破損(北京泰仕特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儀TEST-GJ630)或局部破損的方法檢驗。此時,縱向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允許偏差,對梁類構件為-7—+10mm;對板類構件為-5—+8mm。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合格點率為 90%及以上時為合格。當合格點率小于 90%,但不小于 80%,可再抽取相同數(shù)量的構件檢驗,當兩次抽減總和計算的合格點率為 90%及以上時才能判為合格。且每次抽樣結果中不合格點的大偏差均不應大于允許偏差的1.5倍。
3、室內(nèi)正常環(huán)境下板、墻保護層15mm,梁、柱保護層20mm
4、露天或室內(nèi)高濕度環(huán)境:
1、砼強度小于等于C20時,板、墻保護層35mm,梁、柱保護層45mm
2、砼強度C25或C30時,板、墻保護層25mm,梁、柱保護層35mm
3、砼強度大于等于C35時,板、墻保護層15mm,梁、柱保護層25mm
基礎按有無墊層區(qū)分:有墊層時40mm,無墊層時70mm
保護層具體還要按設計圖紙定,圖紙設計保護層厚度有可能有小幅調(diào)整。